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200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2 | 有效期至: | 2029-2-11 |
农药名称: | 霜脲·百菌清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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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百菌清 | chlorothalonil | 30% |
霜脲氰 | cymoxanil | 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番茄 | 晚疫病 | 100-117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应于在发病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病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本品对桃、李、杏等作物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3.选择晴朗天气露水干了以后喷药,不宜在低温、高温,潮湿(潮湿大棚内要降低用药量)、持续阴雨、大雾条件下使用。4. 产品在番茄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百菌清和霜脲氰药的混剂,宜在作物发病初期施药。百菌清通过与真菌细胞中的3-磷酸甘油醛脱氢酶发生作用破坏酶的活力,从而使真菌细胞的新陈代谢受到破坏而丧失生命力。霜脲氰主要阻止病原菌孢子萌发,对侵入寄主内病菌也有杀伤作用。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 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不可随意加大药液浓度。 3. 喷药时应随时摇晃药液,以免产生沉淀,影响药效。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 头昏、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 1.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溅及眼睛,须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 2.吸入中毒,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如吸入量较大请立刻就医。3.如皮肤接触本品,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对发生过敏的患者可给予组织胺或类固醇药物治疗。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