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196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2 | 有效期至: | 2029-2-11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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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水稻苗床、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时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在昆虫体内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之麻痹后迅速死亡。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该药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不慎溅入眼睛或污染皮肤后,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误服中毒,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可催吐。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在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2、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且儿童不易接触的库房中,并加锁。3、在贮运过程中注意防水、防潮、防晒,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