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175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4 | 有效期至: | 2024-2-4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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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安阳市红旗药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氰戊菊酯 | fenvalerate | 6.25% |
辛硫磷 | phoxim | 18.7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40-60克/亩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75-100克/亩 | 喷雾 |
苹果树 | 蚜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防治棉铃虫宜在卵孵高峰期使用,在卵量大和卵期长的情况下,隔7天左右,再喷1次。2、防治苹果树蚜虫时宜在发生初期使用,间隔10天左右用药1次,可连续用药2-3次。3、防治菜青虫应在幼虫2至3龄期使用,间隔7-10天用药1次,可连续用药2-3次。4、施药应选在早上或傍晚为宜,切忌带露水喷雾。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较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棉花棉铃虫、苹果树蚜虫、十字花科菜青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在苹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氰戊菊酯禁止在茶树上使用,本品对黄瓜、菜豆、甜菜敏感,使用时应注意药液飘移,避免产生药害。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存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应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混合贮存或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