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17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4 | 有效期至: | 2029-2-3 |
农药名称: | 甲霜·霜霉威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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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19-09-25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霜灵 | metalaxyl | 15% |
霜霉威盐酸盐 | propamocarb hydrochloride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苗期立枯病 | 800-1000倍液 | 喷雾或浇施 |
烟草 | 黑胫病 | 80-100克/亩 | 灌根 |
番茄 | 晚疫病 | 83.3-125克/亩 | 喷雾 |
葡萄 | 霜霉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辣椒 | 疫病 | 0.24-0.4克/株 | 灌根 |
黄瓜 | 霜霉病 | 125-15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病害发病初期用药, 每亩用水50-75公斤。施药间隔期7-10天,使用2-3次。防治辣椒疫病于辣椒定植后灌根,每株灌药液150ml。 2、本品在黄瓜、番茄、辣椒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在葡萄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在烟草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水稻苗期立枯病发病初期喷雾或浇施1-2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内吸性兼保护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能延缓病原菌对甲霜灵抗药性的产生,可用于防治黄瓜霜霉病、番茄晚疫病、辣椒疫病、葡萄霜霉病、水稻苗期立枯病、烟草黑胫病。 |
注意事项 | |||
1、为延缓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2、本品不宜与碱物质混用。3、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防止药液进入眼睛、口、鼻,以防刺激粘膜,施药后洗净手、脸和身体被污染部位。4、使用后,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 5、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等。 2、中毒急救: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溅入眼睛、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应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3、远离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