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15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 | 有效期至: | 2029-2-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0-9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水稻分蘖期(稻纵卷叶螟始发期)施药,时间为晴天的下午近傍晚为佳。2.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杜鹃花、茶花、玫瑰花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
1.本品是兼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2.毒死蜱的多种作用方式可以杀1-3龄的稻纵卷叶螟幼虫,同时对高龄幼虫也有一定得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茬作物最多使用2次;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3.本品对蜜蜂、鱼、家蚕等毒性高,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蚕室、桑园、养蜂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5.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