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144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 | 有效期至: | 2029-2-1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1%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 | 4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园 | 杂草 | 183-366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大部分杂草5-6叶期,进行茎叶喷雾。2.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为非选择性内吸灭生性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除掉。能有效地防除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2. 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3、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4、施药时应防止药液漂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8、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耕翻等。 |
中毒急救措施 | |||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误服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尽早洗胃、导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