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133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 | 有效期至: | 2029-1-31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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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19-12-27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5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在大豆1-2片复叶期,一年生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均匀喷雾。人工喷雾每亩兑水20-30公斤,拖拉机喷雾每亩兑水20-25公斤。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由氟磺胺草醚原药配制而成。可有效的防除春大豆田多种一年生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
1、与其他作物间套的春大豆田,不能使用此药。 2、喷施此药时要注意风向,防止雾滴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3、使用时,应戴好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此时不能饮水、吸烟等。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眼睛中度刺激作用。 如有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然后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4、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热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