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127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 | 有效期至: | 2029-1-31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中迅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9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产卵高峰期至三龄幼虫期前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密,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4.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施药后72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施药区域。 |
产品性能 | |||
本品可有效地杀死害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进入虫体后,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昆虫神经传导中起重要作用的乙酰胆碱无法分解造成神经冲动无法控制传递,使昆虫出现惊厥、过度兴奋、麻痹与震颤而无法在作物上取食,导致最终死亡。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所含有效成分灭多威属于限制使用农药,禁止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2.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对鱼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污染河流和池塘等,施药器材不得在河流和池塘中洗涤;对蜜蜂高毒,禁止污染蜜源作物;对桑蚕有毒,应远离蚕室及桑园使用;对鸟有毒,鸟类保护区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误服。即送医院对症治疗,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