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12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 | 有效期至: | 2029-1-31 |
农药名称: | 毒·辛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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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 |
辛硫磷 | phoxim | 1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害虫卵盛期到卵孵化盛期使用本品能达到较好效果,当棉田内二代棉铃虫卵急增期的第三天开始喷用本品。 2、用药时,避开高温炎热的中午,应在上午10点以前,下午4时以后。大雨来临之际不要用药,药后遇雨要重喷补治。 3、黄瓜、菜豆、烟草和甜菜等对该药敏感,避免药液飘移到以上作物上,以免引起药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低毒性有机磷杀虫剂,主要用于棉花棉铃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为低毒类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粉及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 3、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 4、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最易发生药害。 5、作物虫害发生较重时,可适当加大剂量。 6、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 7、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8、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为头痛、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者可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送医院对症施治,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