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402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1-29 | 有效期至: | 2029-1-28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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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8%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4.7%。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6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10-220克/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效果最佳,每亩兑水量为20-30公斤,对茎叶均匀喷雾。施药时要关注天气,确保施药后4小时内不遇大雨,以免降低药效,对多年生杂草、顽固性杂草,宜采用推荐剂量的高剂量。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于灭生广谱内吸传导性茎叶除草剂,它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较强,可防除一年生、多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科和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防止将药液喷到或飘移到邻近作物的叶片及嫩枝上,以免产生药害。2.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做茎叶处理。3.施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4.本品不能用铁器存放,不能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5.用混水稀释药剂时,会降低除草效果,现配现用。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雾点要均匀布于杂草叶面上,不能泼浇,以免影响药效造成浪费。6.使用时应戴口罩、手套、雨衣、长统靴等,避免吸入和皮肤接触药剂。喷药时不要吸烟、进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7.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喷桶内残留药液在其它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8.施药后5天内,不能翻耕、割草、放牧等。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若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请立即喝入水或牛乳稀释药液并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不可倒置。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与使用尽量用塑料容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