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401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1-29 | 有效期至: | 2029-1-28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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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时期:本品应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始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害虫发生情况,每隔10天左右施药一次,连续用药2次,最佳施药时间在清晨或傍晚;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具有内吸和渗透作用。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神经,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阻断神经作用。持效期较长,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蜜蜂、家蚕、赤眼蜂等天敌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周围蜂群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殊解毒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