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108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1 | 有效期至: | 2024-5-31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1、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2、根据农业农村部第736号公告的相关要求,有效期延至2024年5月31日。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25-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施药适期:棉花盛花期。本品不宜在棉花作物生长早期使用,较易产生药害,使用时注意。 |
产品性能 | |||
灭多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同时具备触杀、胃毒及杀卵等多种杀虫方式,可有效防治蚜虫、棉铃虫等害虫。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用药次数为3次。2、灭多威是高毒农药,只能在我国已经批准登记的作物上使用。3、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4、本品对鸟类毒性高,使用过程中注意对鸟类的保护,对蜂和家蚕高毒、对鱼中等毒,使用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包装物和施药器械不得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注意安全防护,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接触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即请医生诊治。若眼睛接触到产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若皮肤接触到产品: 脱除受污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若吞入产品: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可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