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108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1 | 有效期至: | 2029-1-20 |
农药名称: | 烯腺·羟烯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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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四友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00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羟烯腺嘌呤 | oxyenadenine | 0.0001% |
烯腺嘌呤 | enadenine | 0.000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豆 | 增产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大豆 | 调节生长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甘蓝 | 增产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甘蓝 | 调节生长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在甘蓝定植缓苗后至结球前、大豆初花至结荚初期期间施药,注意均匀喷雾。整个生长期一般用药2—3次,每7—10天施药一次。2.避免中午高温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每季最多可使用3次。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是植物生长调节剂,作用原理和植物本身所含有的细胞分裂素的作用原理一样,是通过刺激植物的细胞分裂,促进叶绿素的形成,增强植物的光合作用,取得增产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等;此时不能进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3.清洗器具等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水清洗干净。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