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噻苯隆登记证PD20140107-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0107 首次批准日期: 2014-1-20 有效期至: 2029-1-19
农药名称: 噻苯隆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植物生长调节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噻苯隆 thidiazuron 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脱叶 30-40克/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在棉花自然吐絮率达到40-50%左右时,每亩用兑水30-40公斤全田茎叶喷雾处理,10天开始落叶,吐絮增加,15天达到高峰。在温度较高,天气状况好的年份用低剂量,在温度低、阴雨天较多的年份用高剂量。无风天或降雨前,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药剂被棉花吸收后,可及早促使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而落叶,有利于机械收棉花并可使棉花收获提前10天左右。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2、本品是一种接触型脱叶剂,施药时应对棉花植株各部位的叶片均匀喷雾,使植株叶片充分触药,以达到预期的脱叶效果。3、施药时不宜早于棉桃开裂率低于60%,以免影响产量和质量。4、施药注意气温变化,用药后3-5天内最低气温不低于12℃,有利于药效的重发发挥,一定要避开强降温期施药。5、施药注意不要飘移到其他作物,以免产生药害。6、对于生长旺盛且密度大的田块,可以采用登记的高剂量,也可采用两次施药,每次适当减少用药量,以利于提高棉株中下部叶片的脱叶效果。7、开花植物花期禁用。剩余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勿倒入田间、河流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8、施药时,应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带帽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9、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他用。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治疗:1、皮肤一旦接触药液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及肥皂彻底清洗干净。2、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3、如误服本制剂,尽快携标签就医,使病人静卧勿动。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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