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登记证PD20140113-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0113 首次批准日期: 2014-1-20 有效期至: 2029-1-19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低毒

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登记证PD20140113-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微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4-16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 abamectin-aminomethyl 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纵卷叶螟 20-25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期施药。 2、在晴天无风、无雨时均匀喷施。 3、本品在水稻稻纵卷叶螟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持效期较长的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触杀作用,能有效渗入使用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较长持效期,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避免将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用后及时清洗;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对天敌具极高风险性,在桑园附近和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清洗。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经口中毒: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不得与食物、粮食、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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