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4007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1-20 | 有效期至: | 2029-1-19 |
农药名称: | 精异丙甲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沾化国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精异丙甲草胺 | s-metolachlor | 9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纯品为无色液体,沸点:100℃(00.133Pa),比重(20℃):1.12,闪点:110-180℃,在水中溶解度530mg/kg(20℃),稳定性:可与大多数有机溶剂混溶,常温贮存稳定两年以上。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2、操作时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和安全生产措施。3、本品若着火或泄露或遗洒,用水、二氧化碳、沙子、灭火器及时扑灭或掩埋。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若误服,请立即催吐并送医对症治疗。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