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09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9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8-12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主要蚜虫发生期,棉苗卷叶之前进行防治,每亩使用本品8-12克,兑水均匀喷雾,连续防治2次,施药间隔期15天左右。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低毒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渗透作用,在茂密的作物叶片上施药,能清除叶子背面和隐蔽处的害虫。对棉花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 本品对桑蚕、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施药时须配戴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或经口鼻吸入,用药后清洗全身并换洗衣物。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人畜低毒,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注意不要溅到皮肤或眼睛内。误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吸:移至空气清新处,并携此标签速去医院治疗;误入眼睛:用清水冲洗 10-15 分钟,并请医生治疗;误服:应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去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