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09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9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农药名称: | 苄·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丰源生物高科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1% |
丁草胺 | butachlor | 24%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 | 药土法 |
水稻抛秧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于水稻抛秧后7~10天(稻苗返青,稗草二叶一心期前),开始施药,每亩使用尿素或细沙10~15公斤,与药剂搅匀后均匀撒施,施药时田间应保持3~5厘米左右水层,并保水5~7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高效磺酰脲苄嘧磺隆﹑酰胺类丁草胺混配成的农用除草剂,可防除抛秧田中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抛秧田使用,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以免影响药效。3、本品仅限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水稻大苗抛秧田使用。4、本品对鱼有毒,养鱼田禁止使用,不要污染鱼塘。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不慎中毒,应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暂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