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078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9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农药名称: | 磷化铝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开发区永丰化工厂 | 质量保证期: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磷化铝 | aluminium phosphide | 8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作物防治对象制剂用药量施药方式洞穴室外啮齿动物根据洞穴大小而定密闭熏蒸货物仓储害虫12—24克/吨密闭熏蒸空间多种害虫2.4—9.4克/立方米密闭熏蒸粮食储粮害虫7—24克/吨密闭熏蒸种子储量害虫7—24克/吨密闭熏蒸1、施药采用分层、多点、均匀布置的方法。上层施药量为总药量的2/3,中层施药量为总药量的1/3。包装粮施药,将药分成10-20克小包,散装粮中层施药可采用探管。探管用药每管一般不超过20克。施药点距和深度均为1-1.5米。2、密闭时间:随温度高低而定,一般在7天以上。熏蒸完毕,需散气10天以上,经检验无磷化氢存在时,方可进入施药现场。 |
产品性能 | |||
产品性能(用途):磷化铝原药外观为灰绿色粉末,属于遇湿易燃物品,含量≥85%。可用于熏杀粮食、种子、货物、空间中的多种仓储害虫。其作用机制是:磷化铝遇湿(空气中水份等)分解出剧毒的磷化氢气体(磷化氢具有大蒜气味,比重1.183),磷化氢通过昆虫的呼吸系统进入虫体,作用于细胞线粒体的呼吸链和细胞色素氧化酶,抑制昆虫的正常呼吸而使其致死。 |
注意事项 | |||
注意事项:1、本品对人畜剧毒,应避免吸入体内。接触药品时,不得吸烟及吃食物。施药及储存场所严禁无关人员、儿童及家禽、牲畜进入,严禁明火。2、施药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及橡胶手套,操作要迅速、准确,处理完毕后必须洗净手脸。3、施药时不得集中投药,以免发生燃烧(磷化氢爆炸极限为26毫克/升25℃)。4、熏蒸场所不准使用明火,一旦着火,用干砂盖灭或用干粉灭火器喷灭,严禁用水浇。禁止使用酸碱、泡沫灭火剂。5、检查有无磷化氢存在,可用0.05M硝酸银试纸做显色反应试验,根据试纸变色程度判断有无毒气或浓度大小。6、吸附剂及磷化铝残渣,挖坑埋掉。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粮油熏蒸后,散气3-7天方可出仓。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急救: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胸闷、恶心、眩晕、无力、肌肉震颤、呼吸困难等。若出现上述症状,立即停止工作,脱去被污染衣物,到空气新鲜处,并及时送医院治疗。2、根据症状对症治疗,应注意保护心、肝脏。中毒者应禁食奶类、油类及酒类食物。3、皮肤接触或眼睛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存和运输: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严禁受潮、雨淋、高温和日晒,远离明火、热源,严禁与酸类及其他化学品接触。2、严禁儿童接触药品,远离水源及其他无关人员。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4、储运时轻装轻放,防止包装损坏。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