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06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5 | 有效期至: | 2029-1-14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蕲农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2000-24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虫卵孵化初期,兑水50公斤喷雾。2.本品对瓜类蔬菜苗期敏感,对烟草有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2.安全间隔期:果树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3.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24h。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由毒死蜱原药加适宜助剂配制的中等毒广谱性硫逐磷酸酯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苹果树桃小食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 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2.若预料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该药对黄铜有腐蚀作用,喷雾器用完后,要立即冲洗干净。4.该药对蜜蜂和鱼类高毒,使间时要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多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码服者立即发病。若药剂溅入眼中,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并到医院诊治。皮肤接触中毒,立即除去被溅及衣物,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误服中毒时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可注射阿托品作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引吐时要避免肺呼吸中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713-7501059。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制剂贮运时,严防潮湿、受热和日晒,保持通风良好;不要放置于热源或接近火焰之处;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贮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装卸时应轻搬轻放,防止破损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