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030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2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石家庄宝丰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梨树 | 梨木虱 | 9000-18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梨木虱第一代若虫较集中孵化期施药,小菜蛾应在低龄期(三龄前)施药,红蜘蛛始发生盛期施药,防治效果最佳,可视虫情轻重调整用药量及施药次数,可连续施药2-3次,每次间隔10天左右。2、本品见光易分解,应在早晚使用,施药时喷雾要均匀周到,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防治梨树梨木虱、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柑橘树红蜘蛛的杀虫杀螨剂,其作用机制主要是干扰害虫的神经生理活动,与药液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其作用方式主要以触杀、胃毒为主。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梨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甘蓝3天,萝卜7天,小油菜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柑橘树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本品对蜜蜂剧毒,养蜂地区及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对赤眼蜂高风险性,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应避免药剂污染水源,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残液严禁倒入河中,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4. 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