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0111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8 有效期至: 2029-1-7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南通利华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1%
备注: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南通利华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 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 4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杂草 /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2、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效果最佳。3、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 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
注意事项
1、用清水稀释,浑水影响药效。2、防除多年生杂草或进入花期的杂草应增加用药量。3、喷雾器使用前、后都必须清洗干净。4、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5、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7、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9、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耕翻等。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误饮时带着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至于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远离火源或热源,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