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00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8 | 有效期至: | 2029-1-7 |
农药名称: | 氯氰·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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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19-03-25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2.5% |
氯氰菊酯 | cypermethrin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60-100克/亩 | 喷雾 |
荔枝树 | 蒂蛀虫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龙眼树 | 蒂蛀虫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棉铃虫、蒂蛀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荔枝树和龙眼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4、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施药区域的间隔时间:棉花24小时、荔枝树和龙眼树4天。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能有效防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荔枝树、龙眼树上的蒂蛀虫。 |
注意事项 | |||
1、本产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若判断为氯氰菊酯中毒为主,可以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堆放方式应符合安全、搬运方便的原则。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