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003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6 | 有效期至: | 2029-1-5 |
农药名称: | 磷化铝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片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唐山鑫华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熏蒸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磷化铝 | aluminium phosphide | 5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贮粮 | 害虫 | / | 密闭熏蒸 |
使用技术要求 | |||
1.熏蒸时间应根据气温而定,在12~15℃时,熏5天; 16~20℃,熏4天;20℃以上,熏3天即可。2.袋装原粮,将用透气的布或纸包住药片用木棒推送到袋的中部粮食内即可;若熏大量袋装原粮,可按每吨粮10片药散布在粮袋的空隙间或地面的竹槽内。如果是散装的大堆粮食,把计算好的药片散放在粮堆表面。 熏蒸过程要密闭。 |
产品性能 | |||
本剂为灰绿色或黄绿色圆片。片重约3.2克。在大气中易吸潮分解并释放磷化氢毒气而起熏蒸作用。磷化氢具有较高的杀虫活性,可防治多种仓储害虫。 |
注意事项 | |||
1.施用本剂应严格遵守磷化铝熏蒸的有关法规和安全防毒规定。每季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45天。2.施用本剂,须在熟练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要佩戴完好、型号合适的防毒面具,穿工作服,戴手套。严禁单人作业,仓内无人后方可封门。仓储熏蒸场所距离人畜居住处应在20米以上。熏蒸场所四周,应设置明显标志。3.施药时,禁止吸烟或进食;施药后,洗净手脸或洗澡。熏蒸前后,禁止饮酒。熏蒸后或中毒者,禁食牛奶、鸡蛋和油脂类食物。4.熏蒸过程中,严防漏雨或帐幕内结露,避免发生火花,切勿集中投药,药片不准重叠堆集,以免引起磷化氢着火或爆炸。一旦着火,用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浇。5.熏蒸场所充分散气8-10天以上,方可进入,禁止在夜间或大风大雨天进行熏蒸。6.药桶应在室外开封,眼脸勿正对桶口,如出现冒火现象,敞口静待片刻,即可自灭,必要时可用干砂盖灭,严禁用水浇。7.施药后,包装不可放入居室内或改作他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注意避免吸及磷化氢毒气或毒尘,避免药剂人服或直接接触皮肤。2.如果出现头晕、胸闷、恶心、眩晕等中毒症状,立即脱离污染环境,到空气新鲜处休息,及时就医诊疗。3.药剂不慎入眼,可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沾污皮肤,可用水和肥皂洗涤。如误服本剂,可饮水两杯,催吐,并立即就医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药剂在装卸、运输和贮存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严防雨淋、高温或日晒,注意防潮,严防与酸类或其他化学品接触,押运人员要携带备用防毒面具,严禁在装药处躺卧休息。注意安全隔离。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2.包装一旦散漏,要及时妥善处理。3.严禁儿童接触药剂。本剂应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周围勿放置易燃物品。4.如果药剂未用完,可旋紧桶盖,密封贮存。严禁在居室内存放药剂。药片变为灰白色粉末,表示已分解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