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638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31 | 有效期至: | 2028-12-30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源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10% |
辛硫磷 | phoxim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于棉铃虫卵孵盛期和三龄幼虫前防治效果最佳。3、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田间施药最好在早晨或傍晚进行。4、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施药结束后树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人畜禁止进入。 |
产品性能 | |||
1、本品是一种二元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击倒速度较快,可以有效地杀死棉花棉铃虫的卵、幼虫和成虫。2、本品作用机理为抑制害虫乙酰胆碱酯酶活力,使害虫神经传导介质乙酰胆碱无法分解,造成神经冲动无法控制,使昆虫出现惊撅 、过度兴奋、麻痹而无法在作物上取食,导致最终死亡。3、害虫的卵与药剂接触后通常不能活过黑头阶段,即使有孵化,也很快死亡。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器具。3、不能与呈碱性及含铁、锡的农药等物质混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本品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头痛、乏力、呕吐, 严重者意识不清,呼吸困难等2、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洗胃、导泻,用阿托品1-5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