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4000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1-2 | 有效期至: | 2029-1-1 |
农药名称: | 四聚乙醛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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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 | ||
备注: | 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四聚乙醛 | metaldehyde | 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蜗牛 | 500-650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甘蓝蜗牛幼虫盛发期(甘蓝苗期或莲座期)将药粒均匀撒施在作物根际周围或直接撒施在作物行间裸露的地面进行防治。2、施药时注意选择晴天下午(近傍晚)及气温在18℃以上,表土湿润松散时。3、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杂环类选择性较强的杀软体动物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和较强的引诱力。蜗牛取食或接触药剂后,螺体内乙酰胆碱酯酶大量释放,导致迅速脱水,神经麻痹而死亡。 本品可用于防治甘蓝蜗牛。 |
注意事项 |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粒洒出,废弃包装袋子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避免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以免降低药效;[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软体动物剂轮换使用以延缓产生抗性;[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本品对鸟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池塘、河流、湖泊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经口中毒后,可出现多涎、脸潮红、急性腹痛、呕吐和全身震颤等症状。急救措施:不慎吸入,立即移离现场到空气流通处;药剂污染皮肤或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中毒者应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灌洗清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镇静药,输葡萄糖液保护肝脏、帮助解毒和促进排泄。如伴随发生肾衰竭,则应仔细监测液体平衡状态和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本品无专用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4、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倒置,注意防雨防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