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63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31 | 有效期至: | 2028-12-30 |
农药名称: | 辛硫·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20% |
辛硫磷 | phoxim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60-8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水稻30天,水稻每季最多用药2次。2、本品防治水稻二化螟,应在低龄幼虫钻蛀前进行。3、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产品性能 | |||
本品系有机磷复配杀虫剂,具有较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速效性好,能有效防治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甘蔗、玉米、高粱、豆类、甜菜、瓜类敏感,施药时应防止漂移而产生药害。2、品对家蚕、蜜蜂、虾、蟹和鱼类有毒,应避免药液污染桑叶、蜜源植物、水源和养殖场所。周围蜜源植物花期禁用。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4、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清洗。5、严禁在池塘、渠道和河流中洗涤使用本品的药械,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液应密封后储存在安全的地方。(见贮运方法)6、开启时,请用瓶盖顶部的尖状物刺破瓶口的铝箔。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 不可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10、本产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视力模糊、呕吐、抽搐、呼吸困难等。万一中毒,应及时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吩噻嗪、利血平、茶硷。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源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和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