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63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31 | 有效期至: | 2028-12-30 |
农药名称: | 苄·乙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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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中保绿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15%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28-39.3克/亩 | 药土法 |
移栽水稻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28-39.3克/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建议在早稻移栽后的5-9天,中晚稻移栽后的4-7天均匀撒施。 |
产品性能 | |||
1、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有效阻碍氨基酸的生物合成,阻止细胞分裂生长,从而使敏感杂草生长机能受阻,幼嫩组织过早发黄,根部坏死。2、本品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并转移到杂草各部位,作用于整棵植株。3、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只限于水稻大苗移栽田使用,对秧田、抛秧、直播、漏水、弱苗、工厂育苗、杂交接种、小苗移栽等田禁用。2、禁止将有药田水排放到荸荠、席草、慈菇、泽泻和莲藕等田,更不可用药。3、严格掌握用药量,不能随意加大用药量,禁止喷雾法施药。4、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5、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cm,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7天不排水 、串水,以免降低药效。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用过的容器,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施药后及时进行个人清洗。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用水冲洗皮肤和粘膜。如果摄入,要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