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扑·乙登记证PD20086210-浙江省长兴第一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6210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30 有效期至: 2028-12-29
农药名称: 扑·乙 毒性: 低毒

除草剂扑·乙登记证PD20086210-浙江省长兴第一化工有限公司

剂型: 悬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省长兴第一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30%
扑草净 prometryn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花生田 一年生杂草 150-225毫升/亩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花生播后苗前,用本制剂兑水40-50千克/亩,充分搅拌均匀后,均匀喷雾于土表。避免重喷或漏喷。2.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3.有机质含量低的沙质土田不宜使用;气温超过30℃时易产生药害;不可扩大使用范围及随意加大用药量 。 4.适当的土壤水分是充分发挥药效的重要因素。用药前有一次降雨或浇过一次小水有利于药效的发挥。
产品性能
本品由酰胺类与三嗪类两种作用机理不同的除草剂混配而成,能扩大杀草谱。主要防除花生田马唐、牛筋草、狗尾草、马齿苋、藜、蓼、粟米草、小飞蓬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花生田专用除草剂,未经登记不可用于其它作物田。本品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茎叶处理,必须在杂草出苗前施药。地膜覆盖田在覆盖地膜前施药。2)花生出苗后禁用。3)按照农药田间操作规程施药,开启包装物时小心旋开瓶盖。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器械和用过的容器在施药后应认真清洗,污水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乱倒和随意丢弃,也不可作他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误服,请携带标签送医院诊治,不要自行引吐,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如不慎溅及眼睛或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或不适感觉,请医生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在储存和运输时请远离火源、热源,装卸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运输时要确保不倾倒、不泄漏、不损坏,防止高温、雨淋,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运混储。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中。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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