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609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30 | 有效期至: | 2028-12-29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210-24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棉铃虫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产品性能(用途):该产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可以有效地杀死棉铃虫害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进入虫体后,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昆虫神经传导中起重要作用的乙酰胆碱无法分解造成神经冲动无法控制传递,导致最终死亡。卵与药剂接触后通常不能活过黑头阶段即使有孵化,也很快死亡。按推荐剂量使用,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误服: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或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