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60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9 | 有效期至: | 2028-12-28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京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烟嘧磺隆 | nicosulfuron | 9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磺酰脲类,通过乙酰乳酸合成酶来阻止支链氨基酸的合成。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操作中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 2.仓库及生产厂区应配制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宣贴防火宣传语。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排放废弃污物,避免污染水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本品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误服时要催吐,无解毒剂,送医院对症治疗,皮肤接触时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溅入眼睛中,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