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98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9 | 有效期至: | 2028-12-28 |
农药名称: | 苯磺隆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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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苯磺隆 | tribenuron-methyl | 9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磺酰脲类除草剂,茎叶处理后被植物茎叶、根吸收,并在体内传导,可阻止细胞分裂,致使杂草死亡。本产品仅用作加工制剂,不能直接用于农田和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操作时,戴好手套、防毒面具,穿好防护服等。严禁操作过程中抽烟、喝水、吃东西;工作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2.万一着火,可用灭火器灭火。发生遗洒,应立即清扫干净,并将垃圾统一回收,统一销毁。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使用本品应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若溅入眼中,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时,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若误服,在引吐后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严防潮湿和日晒;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防雨淋受潮及日晒。远离火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