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99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9 | 有效期至: | 2028-12-28 |
农药名称: | 苄嘧·苯噻酰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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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2.5% |
苯噻酰草胺 | mefenacet | 43.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60-80克/亩 | 药土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60-100克/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水稻移栽或抛秧后5-10天,水稻活棵后用药。2. 将每亩用药量与沙土拌匀后,均匀撒入水稻田,用药时稻田必须有3-5厘米浅水层,水层深度以不淹没水稻心叶为准,施药后要保水5-7天,切忌断水, 缺水缓灌。3.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80天以上,每个生产周期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磺酰脲类和酰胺类除草剂的混剂,主要通过杂草根部、叶片、芽鞘吸收,是一种选择性内吸传导型的水稻田除草剂。 |
注意事项 | |||
1. 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2. 严禁秧苗2叶前用药,以免药害,漏水田、沙性田不能使用。3. 本品每亩用药量与土壤、气温等因素有关,气温较高地区可减量用药。4. 严禁药剂用于其它植物,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施药后的田水不能流入其它田地及池塘,以免产生药害。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施药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6.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作他用。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8.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