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氟胺·烯禾啶登记证PD20085907-松辽化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5907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29 有效期至: 2028-12-28
农药名称: 氟胺·烯禾啶 毒性: 低毒

除草剂氟胺·烯禾啶登记证PD20085907-松辽化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松辽化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2.5%
备注: 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朝阳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08月08日,变更原持有人松辽生物农药制造(黑龙江)有限公司。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赛农姆化学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10%
烯禾啶 sethoxydim 1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 一年生杂草 85-105毫升/亩 茎叶喷雾处理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大豆苗后2-5复叶期,杂草1-5叶期施用,注意喷雾均匀,勿重、勿漏喷。2、本品对玉米、小麦、亚麻和单子叶作物敏感,喷药时应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为二苯醚类和肟类的混剂。具有防除一年生禾本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具有活性高、除草效果等特点。
注意事项
1、不可以与碱性物质、无机或有机铜化合物混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间期应远离此类生物。3、喷药时应穿上长衣长裤,戴上帽子口罩,避免本药剂接触眼睛和皮肤,操作者不可饮水、吸烟和进食。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的皮肤。4、用后剩余的药剂及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器具,不能装其它东西,用后洗净、焚烧或掩埋,妥善处理。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至少15分钟。该药若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2、该药若被误服,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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