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50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5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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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博白县天地和农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1-12-16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辛硫磷 | phoxim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害虫低龄幼虫期施药防治,均匀喷雾。 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施用,下雨天大风天请勿施药。4、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低毒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毒杀害虫。在推荐下使用,对作物安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大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该药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对蜜蜂、家蚕及水生动物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蚕宝、桑园、水产养殖区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2、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立即洗手、洗脸。 3、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稀释好的药液最好一次用完。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无力、抽搐、呼吸困难等。 急救:如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就医;如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可用用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导泻,清醒时可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不应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