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39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4 | 有效期至: | 2028-12-23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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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张家口长城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90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4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4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用药时按施药面积准确量取所需药量,每亩兑水量为40—60千克,充分搅拌均匀,在作物播种后出苗前均匀喷雾于土壤表面,地膜覆盖田在覆盖前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能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通过下胚轴吸收传导,有效成份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从而起到了除草作用。用于防除大豆田和玉米田的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等对本剂敏感,不宜使用。3.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4.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严重干旱时应加大兑水量,并于施药10天内进行喷灌水一次,以保证效果,有机质含量高的地区使用本品的,应适当增加用药量。5.用药后彻底清洗药械,剩余药液和清洗液要妥善处理,废水勿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中,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