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1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3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农药名称: | 苄·乙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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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10%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25-3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水稻抛秧后5-7天,待秧苗扎根立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施药。2、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3、每亩加细湿润土或细沙5-10公斤拌匀后均匀撒施。4、施药前灌浅水3-5厘米,水层高度不能超过水稻心叶,药后保水5-7天,缺水缓慢灌水,切忌断水。5、根据杂草数量和作物长势,酌情增减用药量。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复配制剂。用于水稻抛秧田。能有效防除稗草、眼子菜、节节菜、陌上菜、鸭舌草、泽泻、萤蔺、异型莎草、牛毛毡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施药田块应田面平整。2、稻苗露水未干不可施药,严禁喷雾法施药。3、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倒苗弱苗田及漏水田不宜使用。4、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蓆草田、荸荠田及藕田,更不可在上述田中施用本剂,以免产生药害。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眼镜等;严禁吸烟、饮食等;施药后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手脸等。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1、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2、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轻缓冲洗至少15分钟;如眼睛仍感到刺痛,应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3、皮肤粘附:脱去受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