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0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2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红土地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65-8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二化螟卵孵化盛期或初见枯鞘(白穗)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4、在喷施药剂后,应当设立警示标识,48小时内人畜禁止进入。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
1、对瓜类(特别是在大棚内)、苗期、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2、施药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佩带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除去被溅衣服并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误服:携此标签迅速送医院诊治,注射阿托品可解毒。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