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49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2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农药名称: | 灭幼脲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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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安阳市安林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昆虫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幼脲 | chlorbenzuron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松树 | 松毛虫 | 30-40克/亩 | 喷雾 |
甘蓝 | 菜青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应于害虫低龄期使用,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7天左右施药一次,连续施药2-3次。2. 大风天气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 使用时请将瓶内药液摇匀。4. 不宜在桑园附近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属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抑制昆虫壳多糖合成,阻碍幼虫蜕皮,使虫体发育不正常而死亡,主要是胃毒、触杀作用,药效慢,但持效期较长,耐雨水冲刷,在田间降解速度慢。 |
注意事项 | |||
1. 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 本品有沉淀现象,使用时要摇匀后加水稀释。3. 不要与碱性农药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 本品对鳞翅目昆虫幼虫有极强的杀灭作用,故在养蚕区不宜使用,并注意对甲壳类生物的影响。水产养殖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冲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药后应立即清洗施药器具。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无明显中毒症状,如误食,应催吐、洗胃,及时送医对症治疗;溅入眼睛或沾附皮肤后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注意防冻。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