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48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2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博白县天地和农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1-12-16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害虫幼虫期施药防治,均匀喷雾,每隔7-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1-2次,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2、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7天内禁止进入。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毒杀害虫。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对作物安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按推荐剂量使用,对作物安全。为减缓抗性,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2、使用时应远离蜂场、蚕室等地区,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将器械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开启时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撒漏或者人身伤害。5、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等。中度中毒: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等。重者出现昏迷、抽搐、呼吸麻痹等。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并就医。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禁倒置或碰翻。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且有防渗潮垫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及其它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