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488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2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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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辛硫磷 | phoxim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烟草 | 烟青虫 | 50-75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应于烟草烟青虫低龄幼虫期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高效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击倒力较强,对烟草烟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烟草上的安全间隔期不少于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建议在傍晚施药,以免药剂过快分解。预计4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玉米和甜菜等敏感,施药时注意飘移到上述作物。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医生可使用阿托品、解膦定等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药剂,并注意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