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螨剂/杀虫剂阿维·高氯登记证PD20084909-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4909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22 有效期至: 2023-12-22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杀螨剂/杀虫剂阿维·高氯登记证PD20084909-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螨剂/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5%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15-25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视小菜蛾发生情况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由阿维菌素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高效氯氰菊酯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在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在小油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分别为3次、2次、1次。2.本品对鱼类、水生生物和蜜蜂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开花植物开花期禁用。不要在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若皮肤接触,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立即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但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严禁与食品、饮料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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