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49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2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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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19-12-27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辛硫磷 | phoxim | 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 | 地老虎 | 4000-5000克/亩 | 沟施 |
花生 | 蛴螬 | 4000-5000克/亩 | 沟施 |
花生 | 蝼蛄 | 4000-5000克/亩 | 沟施 |
花生 | 金针虫 | 4000-5000克/亩 | 沟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于花生播种时拌细土沟施,施用后应及时覆土。 2、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由辛硫磷原药和适宜的载体加工而成,是低毒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可用于防治花生地下害虫。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请保护,不可污染池塘等水域;对蜜蜂、家蚕、鸟类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3、对鸟有毒,鸟类保护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5、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防护服,如用手撒,必须戴防护手套,施药后洗净手、脸和身体被污染部位。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6、使用后,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行走不稳、腹疼、腹泻、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啶作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碱、酚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