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49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2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农药名称: | 氯氰·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佛山市大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省佛山市大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氯氰菊酯 | cypermethrin | 1.5% |
辛硫磷 | phoxim | 18.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5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在害虫低龄幼虫盛发初期使用,效果最佳。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要在阴天或傍晚施药,以免药剂见光过快分解。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于有机磷与拟除虫菊酯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其中在萝卜、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在小油菜上为14天。2、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3、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应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毒性较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该药在应用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由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如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为拟除虫菊酯类中毒,则对症治疗,必要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