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00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2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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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2.5-17.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施药效果最佳。草龄大时可适当增加药量,均匀喷雾在杂草茎叶上。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具有内吸活性的光学传导型苯氧羧酸类茎叶处理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积累在顶端和节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生长点被破坏,失去再生能力,使杂草停止生长而枯萎、死亡。用于防治夏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本品对禾本科作物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溅到小麦、玉米等禾本科作物上。3.施药人员施药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严禁吸烟、喝水、吃东西;配药、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勿接触皮肤。4.注意不要让本剂混入鱼池和其它水源,一次未用完的要继续密封原装保存。5.废弃包装物和残剩药液需妥善处理,不得在水域或池塘清洗施药器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皮肤、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污染眼睛、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者立即洗胃,服阿托品,并立即送往医院按有机溶剂(二甲苯)中毒治疗法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