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09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3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25-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防治棉花棉铃虫时,在棉铃虫产卵高峰期至三龄幼虫期前施药;防治棉花蚜虫,在害虫为害初期开始施药。2、施药方法:亩兑水50-75公斤,茎叶均匀喷雾,据害虫为害情况,可喷1-3次,施药间隔5-7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48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5、安全间隔期:棉花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可以有效地杀死害虫的卵、幼虫和成虫。 |
注意事项 |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并按规定使用;或根据当地虫害发生不同程度,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使用本农药。2、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配药时应戴口罩及手套,避免吸入药剂,配好后须洗净双手。施药时:必须穿戴保护衣物、眼罩、口罩,避免直接吸入雾滴。施药后:清洗全身并换洗喷药时穿戴的衣物。3、大风时,应停止喷药,不可逆风喷药,应选择早晨或黄昏施药。不宜使用弥雾机以高浓度药液施药。4、本品对鱼、蚕、蜜蜂、鸟有毒,应注意使用,在开花植物花期、鸟类自然保护区禁止使用本品。5、清洗药衣、药械等时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做它用,不能污染环境。6、本品不可与强碱性药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8、本品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中毒急救措施 | |||
1、本品属高毒,要注意安全。中毒症状为吐气、头昏、出汗、震颤、瞳孔缩小、脉膊减缓。2、避免药物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一旦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接触本品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应迅速离开现场至空气流通处,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3、本剂中毒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必要时可进行人工呼吸或输氧,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本剂;若同时遭有机磷剂中毒,则可用解磷定作辅助治疗。4、中毒急救咨询电话(江苏省化学事故应急专线24h):025-8547711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贮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远离火源;运输时注意防高温、防雨淋,轻搬轻放,确保无破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