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09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3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180-24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第二代棉铃虫卵孵盛期第一次喷施,每亩用药180-240克;2、大风天或降雨天,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作用机理:使昆虫神经传导中起重要作用的乙酰胆碱无法分解造成神经冲动无法控制传递,使害虫出现惊厥、过度兴奋、麻痹与震颤而无法在作物上取食,导致死亡。 |
注意事项 |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5、灭多威是高毒农药,只能在我国已经批准登记的作物上使用。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蜜源作物花期、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7、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不少于28天。、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急救措施: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应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勿与食品、饲料以及医药混放,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运输农药时,应先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搬运时要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