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1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3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农药名称: | 氰戊·氧乐果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1-03-02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氧乐果 | omethoate | 20% |
氰戊菊酯 | fenvalerate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是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24小时内不可进入;4.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能防治棉花上的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物质等混合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啤酒花、菊科植物、高粱及烟草、枣树、桃、杏、梅树、橄榄无花果、柑桔等作物对本品敏感,在上述作物禁止使用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1.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水、清水冲洗皮肤,皮炎可用炉甘石洗剂或2%~3%硼酸水湿敷。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口服扑尔敏、苯海拉明等。3.发生吸入:立即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请医生诊治。4.误服: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氧乐果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中毒急救电话:0534-5756113。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