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13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3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农药名称: | 氰戊·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科海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03-03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氰戊菊酯 | fenvalerate | 2% |
灭多威 | methomyl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1000-1500克/公顷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应于棉铃虫幼虫三龄前施药防治,注意喷施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2. 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安全。3. 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 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后2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5. 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是氨基甲酸酯类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棉花上的棉铃虫幼虫,宜在幼虫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
1.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2.建议与其他机质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全身抽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清水清洗受污染的皮肤。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请勿催吐,可洗胃。若判断为灭多威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解毒。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31-88661622。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