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乙登记证PD20085172-定远县嘉禾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5172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23 有效期至: 2028-12-22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低毒

除草剂苄·乙登记证PD20085172-定远县嘉禾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定远县嘉禾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15.5%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28-39克/亩 毒土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30-40克/亩(南方地区)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 施药用本品拌细土或肥料20公斤左右均匀喷洒, 用毒土法施药应在混合均匀后密封保存1天再施药。用药土法,在搅拌均匀后可直接施药。施药时注意要均匀施洒。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水稻移栽田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 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 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
注意事项
1. 本品对后茬旱田作物有影响,建议后茬不要种植旱田作物。2. 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3. 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未使用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 4. 本品在配药和施药时需注意安全。操作时不要抽烟、喝水或吃东西。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部位。5. 用药后的农药器械和工具要清洗,包装物要回收进行处理。6. 本品只适用于中苗及大苗移栽田,严禁用于秧田、直播田、抛秧田等,以免产生药害,严禁用于其他作物。7. 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施药时水层不能淹没苗心,称量时要准确,喷洒要尽量均匀。8.清洗施药用具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流、池塘等各类水,避免对其它生物造成危害。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轻微的刺激作用,如不慎溅入眼睛或沾附皮肤,请用大量清水冲洗。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果摄入,要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 本品在装运过程中应做到轻拿、轻放,注意避光、避水、远离火源。3. 本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杀虫剂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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